各苏木镇、林场、水库、六号农场管委会:
当前我旗已进入春季森林草原防火的紧要时期,为更好地贯彻李副市长在全市森林草原防火工作会上的讲话和市防指的通知精神,根据我旗干旱少雨、风干物燥的实际情况,加之“清明节”、“五·一”将至,春耕生产用火、旅游踏青及祭祀扫墓人员活动将增多,野外火源急剧增多,管理难度不断增大,为进一步做好我旗这段时间的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各单位应抓好当前森林草原防火的各项工作,确保万无一失。旗林业局将组成检查组对各防火单位的工作进行督查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宣传工作,增强防火意识,高度重视当前森林草原防火工作。
我旗即将进入防火戒严期,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媒体、广播、标语等形式,把森林草原防火的法律知识和安全用火、科学用火、扑火的常识入村、入户、入心,提高火灾的防范意识。
二、加强防火检查,严管野外火源。各单位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加强“清明”、“五·一”期间的防火巡查、检查,对重点地区(墓地、退耕地、保护区)要杜绝野外用火,严禁任何火源进入森林和草原,要认真落实旗防指成员包苏木镇、苏木镇领导包嘎查村、村组干部包地块、山头的责任制,各单位要组织民兵、护林员、林业公安等深入实地,加强对入山作业、旅游踏青和祭祀人员的管理。重点地段要设卡放哨,设立检查站,严看死守,确保绝对安全。
三、切实加强领导,加大火案的查处力度。“清明”、“五·一”期间,各单位主要领导要切实负起责任,亲自参与相关问题的整治,旗林业公安要依法做好火案查处工作,加大力度,决不姑息。
四、严格执行值班值宿制度,充分做好扑火准备工作。各单位必须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值宿制度,凡发生火警、火情,必须及时上报,并积极组织扑救,对迟报、瞒报、越级上报、贻误扑火时机、造成重大损失的,要依法追究责任。各扑火队伍要保持高度戒备,严阵以待,服从旗防指的统一指挥调动。遇有火情,立即出动,快速扑救,实现“打早、打小、打了”。
附:森林草原防火检查组名单
二〇一〇年三月三十日
抄送:市防火办、旗委、人大、政府、政协、各防指成员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