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2010年9月9日 网站首页 林业概况 造林绿化 林政资源 公安防火 森防种苗 国有林场 退耕还林 便民问答 联系我们
· 通知
· 关于调整森林公安派出所执法辖...
· 关于开展国有林场职工最低生活...
· 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 国家林业...


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办理程序
发布时间:2008-9-17 14:52:49

一、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

2.《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办法》第四十三条

二、办理程序:

1. 经营加工单位或个人提出书面申请,经苏木镇人民政府签署意见后上报旗林业局。

2. 经旗林业局审核签署意见后上报通辽市林业局审批。

3. 凭市林业局核发的《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以及工商部门需要提交的有关资料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木材经营加工营业执照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批准登记后,依法开展木材经营加工业务。

三、应提交的材料

1. 从事木材经营加工的书面申请。

2. 填写《木材经营加工资格审批表》,其内容包括法人代表、经济性质、经营场所、从业人员、年经营加工能力等。

四、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

奈曼旗林业局
 
办单位:奈曼旗林业局 地址:通辽市奈曼旗大沁他拉镇 传真:0475-4212278
ICP备案:蒙ICP备09000781号 电子邮件:nmqlyj@163.com 编码:028300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ab ac ad ae af ag ah ai aj ak